洋秋菊打官司之七:律师对刘士亮案的几点疑问

“我不明白的是,五河警方知道刘士亮的电话和工作地点,刘士亮的父母就在本县农村,却要网上通缉他,通缉了一年多,却从来不去 抓他。另外,刘士亮案在控罪方面和证据方面,都存在问题。”在合肥的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务所律师吴志君就代理的刘士亮案对博讯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2008年2月28日,刘士亮被五河县公安局批准逮捕,29日被网上通缉,六个月后,刘士亮知道自己成了通缉犯,一度想投案自首。08年8月,刘士亮和朱 莉找到在合肥的吴志君律师,委托他到五河县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但五河县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吕兴亚告诉我们,有人去北京上访,造成很坏影响,如 果刘士亮来投案,就要关押。”

刘士亮放弃投案,回到深圳,直到09年6月,被深圳市公安机关检查身份证时,被抓获,随后被五河县警察解押回乡。

为什么要网上通缉


吴志君律师认为,一般是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又找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才上网通缉犯罪嫌疑人。“刘士亮被网上通缉的原因值得玩味,因为他的电话一直是通的,他的家人也随时可以联系到,五河县公安机关却偏偏不通知他。”

吴志君认为一旦被上网通缉,刘士亮出现在任何民政机构或公安机关,报上姓名,公务人员便可知其被通缉的身份,就连坐飞机都不行。从被通缉到抓获的一年多时间,刘士亮也备受折磨,结婚不成,出游也不便。

受害人证据上的疑点


接手刘士亮案后,吴志君律师为他进行无罪辩护,吴律师认为此案在证据方面有疑点,因为只有被害人本人的陈述,被告人刘士亮一直不认罪。“被害人的 几位证人和证言,各自对事发现场的陈述不一致,后来他家还提供了两个小孩的证言,但从证词来看,一个小孩事发时,不在现场,另一位在现场,但其所述,与其 父母所说不一致。”吴志君律师告诉博讯。

更奇的是,作为证人的两个小孩子都不认识刘士亮,如何得知是刘士亮打人呢。“公安机关对这两个孩子,没有做照片辨认,少了该有的程序。我认为,这两个孩子的证词不可信。”吴志君说。

根据刘士勋本人的述说,刘士亮进他家,把他拉出来打。而刘士勋的老婆却说,刘士亮是进去打,打完后又拉出来打。吴律师认为受害人所述事实不一致。与此同时,与刘士亮一同回村的朋友,都证明刘士亮根本就没有进刘士勋家。

为何作为公诉案审理


吴律师告诉博讯,非法侵入住宅,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特别严重时,才作为公诉案件审理,但此类情形很少。刘士亮案,情节很轻,却被公诉审理,在程序上有问题。

吴志君对博讯回忆起不久前在辽宁发生的一起案子:在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里,几个保安住进了一户外出人家的房子里,在里面吃喝拉撒,后来被作为公诉案件起诉。“但刘士亮案与此案有很大区别,首先是没有证据证明他进入了刘士勋家,二来没造成严重后果。”

羁押期限是否合情理


吴志君认为,五河县公安机关羁押刘士亮,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羁押期限,检察院也没有,在法院方面,由于这个案子走的是普通程序,法律规定是一个月,最多不可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案情复杂,经省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三星期前,我与办案法官联系过,问为何开庭之后一直不判决,他回答因为有人在上访,所以案子就没有判。我觉得这不符合法律规定,那时已经超过一个半月了。现在案子撤回检察院,又重新起诉,但如果想从羁押期限方面寻找此案的问题,很难。”吴志君说。

吴志君律师认为,刘士亮被羁押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却被关着不放,致使其在深圳的业务损失很大。“刘士亮作为一个农家弟子,从保安做起,在深圳有一番作为,很不易。这次对他的伤害太大了,令人难以理解。”吴志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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