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数字主权正被美国吞噬
渥太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马特·马龙(Matt Malone)11月20日在《环球邮报》撰文《加拿大在咄咄逼人的美国游说下,数字主权正逐渐瓦解》,指“《在线流媒体法案》旨在更新加拿大广播法,将流媒体纳入监管范围。”美国商会是美国最大的游说团体,最近在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意见书中明确要求“彻底废除”《在线流媒体法案》,因为该法案“到2030年可能给美国产业造成高达70亿美元的损失”。
美国首席执行官组成的游说团体——商业圆桌会议已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敦促加拿大根据其在《美墨加协定》中的义务,撤回或修改《在线流媒体法案》,以终止对美国流媒体服务和内容创作者的歧视”。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也指出,该法案“显然与加拿大在《美墨加协定》中的义务相悖”。
全文如下:
加拿大近期关于主权问题的论述中,一个不言而喻的现象是:我们总是高调宣称要对抗美国,但最终却屈服了。比如,为了重启贸易谈判,我们取消了对大型科技公司征收的数字服务税;我们取消了对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的商品征收的反制关税,即便美国仍然保留着自己的关税。加拿大虚张声势,美国兑现承诺,我们最终屈服。
如今,这出闹剧即将再次上演。这一次,它将围绕《在线流媒体法案》展开,该法案旨在更新加拿大广播法,将流媒体纳入监管范围。事实上,让步的局面始于周二,当时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发布了其监管政策,对法案中的“加拿大节目”一词进行了定义。监管机构淡化了该定义,并谈到了“加强外国流媒体平台之间的合作”。
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 (CRTC) 的新政策是在 2024 年推出另一项监管政策之后出台的。在 2024 年的政策中,CRTC 规定,年收入超过 2500 万元且未与加拿大广播公司关联的在线流媒体服务,必须将其收入的 5% 捐赠给加拿大各类节目基金。
大型科技公司的代理人游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USTR),毫不掩饰他们对这些规定的不满。他们希望这些规定被废除。正如一个游说团体在最近就美墨加协定 (USMCA) 的运作向 USTR 提交的评论中所指出的那样:“美国公司必须支付一笔费用,而这笔费用实际上只补贴了加拿大国内内容,这造成了歧视。” 他们认为,这违反了 USMCA 的数字章节,该章节规定各方有义务尊重“对数字产品的非歧视性待遇”。
美国商会是美国最大的游说团体,最近在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意见书中明确要求“彻底废除”《在线流媒体法案》,因为该法案“到2030年可能给美国产业造成高达70亿美元的损失”。这一数字来自另一个科技游说团体——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该协会也寻求废除该法案,并要求赔偿其造成的商业损害。
美国首席执行官组成的游说团体——商业圆桌会议已要求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敦促加拿大根据其在《美墨加协定》中的义务,撤回或修改《在线流媒体法案》,以终止对美国流媒体服务和内容创作者的歧视”。国际知识产权联盟也指出,该法案“显然与加拿大在《美墨加协定》中的义务相悖”。
显而易见,事情的走向不言而喻。美国公司精心策划的游说活动——其中一些公司的市值远超加拿大GDP,并且其影响力已深入加拿大政府、公民社会和学术界——已经为我们铺平了道路,迫使我们屈服。正如过去发生的那样,我们承受不了太大的痛苦,就会屈服于他们的要求。
这些事件的教训是,在技术治理方面,加拿大似乎无法认识到,对霸凌者不予反抗只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今年6月,我们在数字服务税问题上妥协——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回报——之后,计算机和通信行业协会最近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交的意见书中主张,应该“明确禁止此类措施,以确保美墨加协定的未来适用性”。
随着这些法律的废除,将只剩下特鲁多时代《数字宪章》中的《在线新闻法》。该法案强制要求Alphabet和Meta向新闻媒体支付补偿。大型科技公司也正试图就此采取行动。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敦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利用贸易谈判“促使加拿大承诺废除《在线新闻法》,或至少“促使加拿大承诺不会根据该法案对美国公司进行制裁”,从而使其形同虚设。(值得注意的是,总部位于渥太华的Shopify公司也是发出这一呼吁的公司之一。)
与其再次重复这种令人厌倦且屈辱的仪式,我们不如认真反思,培养真正的内部专业能力来监管大型科技公司。采纳一些措施,例如我们几位成员在9月份致总理马克·卡尼的信中提出的关于加拿大数字主权的建议,例如重建专家委员会、启动适当的公众咨询以及填补透明度和问责制方面的漏洞,将大有裨益。
然而,卡尼却延续了哈珀和特鲁多政府的惯例,即背弃更新《信息获取法》的承诺,并无视审查《游说法》的法定义务。他似乎很快就意识到……要想让加拿大人相信现状有好转的希望,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我们隐瞒真相。
美国人对此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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