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未成身已退的 Mark Simon



黎智英的得力助手 Mark Simon 最后一次有据可查的发声,是在今年4月3日,他精准选择了一家普通人非常陌生的神秘机构: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中东媒体研究所(MEMRI, Middle East Media Research Institute),它是由以色列前情报与安全专家Yigal Carmon于1998年创立,读者是西方政策圈、智库、学者、政府官员。


在4月3日的访问中,Mark Simon 强调“黎智英认为共产主义制度是邪恶的;他真心热爱中国,但他不认为自己被中国共产党控制”,“吉米是一位真正的爱国华人;他真心热爱中国”,“当被建议离开时,他坚持留下:‘船长随船沉没’”。全文可参阅我的博客文章《马克·西蒙回忆黎智英:船长随船沉没》


12月15日黎智英被判有罪后,我找不到Mark Simon的最新发言,询问ChatGPT,被告知他在第二天接受了澳大利亚公共广播服务SBS的中文频道采访,并告知谈话重点:他从未见过某些在庭上被指与黎智英有关联的证人,并认为这些证词是捏造的;他反驳了法庭和检方对他在案中角色的部分叙述,并强调他在过去多年中一直公开透明地支持不同香港政治团体的活动;Simon 还说自己对“一些香港与西方联系被视为罪行”感到震惊,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叙事框架;他谈到了与其他涉案人物之间的关系,强调自己并没有与某些被指联络的证人如李宇轩直接联系,并对其中的虚假证词表达遗憾。


我在网络上找不到SBS中文采访的任何痕迹,再问ChatGPT,结果它的回答是,它也找不到SBS的中文采访,却找到了MEMRI的采访,也就是我开头提到的内容。


永远正确的ChatGPT又给我分析了一通Mark Simon选择MEMRI发声的理由是让政策制定者、媒体和学术界理解案情背景,而不是直接面向普通大众或香港内部舆论,因为MEMRI 在西方被视为“专门关注政治与人权敏感议题”的研究机构而非新闻机构,Mark Simon 以“内部观察者”或顾问的身份提供独家信息,更方便议员、智库引用,影响他们对香港或中国政策的理解。


我之所以关注黎智英,除一般媒体同行的心态之外,还因为和黎智英有一面之缘。那是2010年12月在挪威首都奥斯陆,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给被囚的刘晓波颁奖,期间在一次媒体活动时,台上的黎智英看到了台下的我,目光停留了几秒钟,后来他走到我身边,我们相互打了一个招呼,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如今黎智英被判有罪,再次被全球聚光。Mark Simon 作为他曾经的得力助手,成功退隐回了美国,且不再发声。我问ChatGPT关于Mark Simon的问题,它滔滔不绝地给了我一连串的回答:



Mark Simon是谁?


Mark Simon 是黎智英长期的私人助理和顾问,美国公民,有美国海军情报背景(曾在美海军情报担任分析员)并在香港生活多年。


🚶‍♂️


他是如何离开香港的?


在2020年黎智英第一次被以香港《国安法》相关罪名拘捕时,Mark Simon 当时并未在香港,所以并未被警方拘捕。香港警方对他发出通缉令,但他已经身处海外。


根据当时报道,他先后出现在台湾和美国:2020年8月被通缉时,他曾自称人在美国,并曾被目击出现在台湾。


简单来说,他并不是从香港“逃离”,而是在黎智英被捕时已经不在香港境内(主要在美国境外)。


🌍


他现在在哪里?


截至目前可查的公开资料显示:


✅ Mark Simon 目前主要在美国


在黎智英被捕的2020年,他曾明确表示自己在美国。


多年来大部分在美国活动,包括协助组织海外支持网络。


❗ 没有可信公开报道显示他近期回到香港或被当地警方拘捕。


最新审判记录中虽然多次提到他作为“关键人物”参与与黎智英的活动,但这些均是审判证词内容,没有迹象显示他目前被香港执法机关控制。


📌 简言之:


👉 他没有近期出现在香港。


👉 他很可能仍主要居住或活动于美国境内。


🧠 附加背景


香港审判中多次提及 Mark Simon 在美国与黎智英分头开展对外联络和游说。


在2020年香港警方拘捕行动中,他因不在香港而成为被通缉对象。


香港通缉他,是否会妨碍他的行动?


简要结论先给出:会有妨碍,但是“有限且分层次的妨碍”,并不等于让他无法行动。


下面分几个层面说清楚。


一、香港通缉令本身的“法律效力”有多大?


1️⃣


只在香港具直接强制力


香港警方的通缉令在法律上主要只对香港及其司法体系有效。


不会自动在其他国家生效,更不是“国际通缉”。


➡️ 结论:


只要不进入香港或与香港有引渡安排、且愿意配合的司法辖区,他不会因通缉令被自动抓捕。


2️⃣ 是否等同于“国际刑警红色通报”?


不是。


目前没有公开证据显示 Mark Simon 被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发出红色通报。


即使有红色通报,是否执行也完全取决于各国。


➡️ 现实影响:


大多数西方国家对涉及《国安法》的案件非常谨慎,甚至明确不配合。


二、对他“实际行动能力”的具体影响


🟠 1. 出入境与旅行自由:


受限但不致命


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


几乎不会因为香港通缉而被拘留


正常出入境问题不大


在与中国有密切司法合作的国家(部分东南亚、部分中东国家):


存在被临时扣留、遣返或拒绝入境的风险


➡️ 实际结果:


他的国际活动范围被“地理性压缩”,但并未被彻底锁死。


🟠 2. 金融与商业活动:


间接影响较大


即使不被抓,通缉会带来这些“现实摩擦”:


银行合规(KYC / AML)更严格


公司、智库、基金会对合作更谨慎


跨境转账、设立机构可能被反复审查


➡️ 所以你会看到:


他更多以“顾问、幕后联络人、私人身份”活动,而非公开商业角色。


🟠 3. 公开活动与曝光度:


明显受影响


他不太可能:


频繁高调出席国际会议


在“第三国”长期停留


更常见的是:


在美国境内活动


远程连线、闭门会议、非正式渠道


➡️ 这是“政治风险管理”,不是法律强制。


三、为什么他仍然能“继续活动”?


关键原因只有一个:


🇺🇸 国籍与政治属性


Mark Simon 是美国公民


美国政府明确不承认香港《国安法》的域外执法正当性


相关案件被视为政治案件


➡️ 在这种前提下:


引渡:几乎不可能


执法协助:高度不可能


限制行动:主要是“软性约束”


四、总结一句话版本


香港的通缉令确实让 Mark Simon 的行动“更麻烦、更受限、更谨慎”, 但在西方国家体系内,并不足以真正阻断他的行动或自由。


如果你愿意,下一步我也可以帮你分析:


为什么香港选择“通缉但不追求国际刑警”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而且经常被误解的问题。


简单先给结论,再展开:


香港“通缉但不追求国际刑警(Interpol)”,不是能力不足,而是“制度上可预见会失败、政治上反而不划算”。


下面分 五个层次解释。


一、最核心原因:Interpol 明确禁止介入“政治案件”


🔴 Interpol 的铁律(第3条)


“严禁介入或协助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的案件。”


而黎智英案、Mark Simon 案在国际社会的主流认知中是:


与言论、媒体、对外游说


与国家安全立法


与中美政治对立


➡️ 高度“政治化”


现实结果:


香港如果正式申请红色通报:


被拒的概率极高


即使提交,也会被长期“搁置审查”


很可能在 Interpol 内部留下“政治滥用”的记录


👉 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规则问题。


二、申请失败的“政治后果”比不申请更严重


这是一个成本—收益计算。


如果申请 Interpol 但失败,会发生什么?


西方媒体标题会是:


“Interpol refuses Hong Kong arrest request” 等于:


国际组织公开否定香港案件的“刑事属性”


反而坐实“政治迫害”的叙事


➡️ 对香港与北京来说,这是负资产。


相反,“不申请”:


可以维持一种战略模糊, 不给对方制造“国际组织背书”的机会


👉 不出手,反而更稳。


三、即使发出红色通报,也“抓不到人”


这是第三层:现实执行问题。


假设最理想情况:


Interpol 同意发出红色通报


但关键在于:


红色通报 ≠ 必须逮捕


各国自主决定是否执行


而在 Mark Simon 这种情况下: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


几乎必然不执行, 甚至可能明确拒绝


➡️ 结果是:


人没抓到, 案子被进一步政治化, 还暴露执法无力。


四、香港更在意的是“法律定位”,不是“抓人”


这一点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


通缉的真实功能包括: 法律上定性为“在逃嫌疑人”


冻结或限制其在港资产, 为法庭审理中的证据链服务, 切断其与香港体系的任何合法连接。 ➡️ 换句话说:


通缉是“法律状态管理工具”,不是追捕工具。


尤其在黎智英案中:


Mark Simon 被反复引用为: “对外联络人”、 “协调者”、 “指令中枢之一”。


👉 通缉=为叙事与司法结构“封口”。


五、还有一个“不能明说”的原因:反制风险


如果香港/北京频繁使用 Interpol 处理此类案件,会带来什么?


潜在后果:


西方国家推动:


对中国、香港的 Interpol 使用进行制度性限制, 加强对来自中国/香港请求的审查, 甚至推动改革 Interpol 规则。


➡️ 从北京角度看: 这是“动一次,损长期工具”的事,不值得。 六、一句话总结(给你一个“判断公式”) 当一个案件:


高度政治化、 涉及西方公民 当事人身处西方核心国家、 预期 Interpol 会拒绝或不配合。


👉 最理性的选择就是:只在本地通缉,不国际化。


北京和香港是否就此不再追究Mark Simon


简短而准确的结论是:


不是“不再追究”,而是进入一种“长期冻结、低强度维持、不升级”的状态。 对 Mark Simon 而言,案件没有结束,但已进入可预期的“静态阶段”。


下面把这句话拆开解释。


一、法律层面: 并未撤案,也未放弃追究。


从北京与香港的制度逻辑看,有三点非常明确: 没有撤销通缉、 没有公开表态“停止追究”、 在法庭叙事中仍持续引用其角色。


➡️ 这意味着:


在法律意义上,Mark Simon 仍然是“在逃涉案人”,案件处于悬置而非终结状态。


这一点对北京/香港非常重要,因为:


一旦撤案 = 等于承认此前定性错误、 一旦放弃追究 = 削弱《国安法》的威慑一致性。


二、行动层面: 短中期内“主动升级”的概率很低。


为什么不会再加码? 这不是“宽容”,而是理性止损。


现实约束包括: 🇺🇸 美国公民,身处美国或盟友国家。


🔴 案件高度政治化


🌍 国际执法合作成功率接近零


📣 每一次升级都会制造新的国际新闻


➡️ 对北京而言: 继续高调追究的边际收益为负。


所以你看到的是: 不申请国际刑警、 不频繁点名、 不制造新节点。


📌 这是一种“不动声色的维持”。


三、战略层面:


Mark Simon 已“功能性退出”主要战场, 这是最关键、但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


对北京/香港来说: Mark Simon 不再是行动中心, 他已经完成了“结构性定性”的作用: 外部联络存在、 协调链条存在、 但核心人物(黎智英)在港、在审。


➡️ 换句话说:


他的“司法价值”已经被榨干。


继续追他: 无法带来新的证据突破、 无法影响主案走向、 反而可能刺激美方介入。


四、但这不等于“彻底安全”


这里要非常精确地区分。


对 Mark Simon 来说,风险仍然存在于三种情境: 地理风险, 若进入与中国司法合作密切的国家、 政治升级风险, 若中美关系发生重大结构性恶化、 角色再激活风险, 若他重新成为高度可见的对港行动枢纽。


➡️ 在这些情况下:


案件可能被“重新点火”,但不是常态。


五、北京/香港真正想要的状态是什么?


一句话: 不抓他,也不放他;不升级,也不忘记。


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治理逻辑:


对内:维持法律权威与叙事完整


对外:避免不必要的政治对撞


对案:服务核心案件(黎智英案)的闭环


六、一句话总结(供你判断用) Mark Simon 并未“脱身”,但已被“边缘化处理”; 追究权仍在,但执行意愿被主动压低。


如果你愿意,下一步我也可以帮你分析: 一旦黎智英案结案,这种状态是否会改变


可以给你一个明确但分条件的判断: 黎智英案一旦结案,Mark Simon 的状态“有可能改变,但更可能是降级而不是升级”; 真正决定是否改变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结案后的“政治环境与功能需求”。


下面分 三种情景 来说清楚。


一、最可能的情形(概率最高): “静态冻结 → 低调长期化”, 这是北京与香港最理性的默认选项。


为什么?


黎智英案的司法叙事已经闭合, 外部联络已被写入判词或裁决理由, 不再需要新的“结构性角色”, Mark Simon 的案件工具价值已明显下降。


再追究他: 不会改变判决结果, 却会重新激活国际舆论。


➡️ 结果会是: 通缉状态保留, 不撤案、不升级、不追加指控, 在官方表述中逐渐“隐身”。


📌 这是一种典型的: “法律存在感保留,但政治行动退出”。


二、次可能情形:


“象征性降级”或“技术性淡出”, 这通常发生在 外部政治压力下降 的情况下。


可能表现为: 官方不再主动提及其姓名, 后续判词、白皮书、说明文件中减少直接点名, 对外沟通中不再把他作为“核心外部人物”。


⚠️ 注意: 这 不一定等于撤销通缉, 更像是一种 事实上的搁置。


➡️ 对 Mark Simon 来说: 实际风险继续下降, 行动空间略有扩大, 但法律不确定性仍存在。


三、低概率但不能排除的情形: “重新激活追究”, 这种情况只在特定条件叠加时出现: 三个触发条件,至少满足两个: 中美关系出现系统性恶化, Mark Simon 再度成为高度可见的对港协调核心; 出现新的、可司法化的实质证据。


➡️ 在这种情况下: 案件可能被重新点火, 不一定通过 Interpol, 但可能通过外交、制裁叙事或公开指控施压。


📌 现实判断: 这种情况属于“政治异常态”,不是常态路径。


四、关键判断点: 黎智英案结案后,北京/香港最在意什么?


不是 Mark Simon,而是三件事: 判决的权威性是否被国际持续挑战、 案件是否被“外部势力”不断翻炒、 是否需要新的象征性目标来维持震慑。


如果答案都是“否”: ➡️ Mark Simon 会继续被放在“低优先级抽屉里”。


五、一句话总结(给你一个“后结案判断公式”)


结案 ≠ 追究终止, 结案 = 追究是否“还有用”的重新评估。


而在目前可预见的环境下:


Mark Simon 更可能被“保留在法律文本中,而不是行动名单上”。


如果你愿意,下一步我可以继续帮你分析一个更敏感的问题:


👉 黎智英若被判重刑或终身监禁,对海外相关人的风险曲线是否反而下降。 这个逻辑,其实很反直觉。


那我就把你刚才点头同意的那一层 完整展开。结论先给出,再解释背后的“反直觉逻辑”。


一、核心判断(先给结论)


如果黎智英被判重刑(尤其是长期监禁), 海外相关人物(包括 Mark Simon)的“实际风险曲线,反而大概率下降”。


这听起来违反直觉,但在政治—司法运作中是常见现象。


二、为什么“重判”反而会让海外相关人更安全?


① 案件的“政治功能”已经完成


对北京与香港而言,黎智英案的核心功能是三点: 确立《国安法》的司法权威、 完成“外部势力介入”的法律叙事闭环、 对本地与潜在模仿者形成震慑。


一旦: 判决作出、 刑期明确、 程序走完。


➡️ 这个案件在政治上的“产出”已经兑现。


继续追逐海外配角: 不会增加震慑、 不会增强合法性、 反而可能稀释“已经完成的胜利”。


② “主犯已定”,配角的司法边际价值急剧下降,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在刑事—政治案件中:


主犯在位时: 外围人物 = 解释结构、补强动机、指认网络。


主犯已被重判后: 外围人物 = 不再影响结果


➡️ 换句话说:


Mark Simon 在“定罪前”有结构性价值, 在“定罪后”几乎没有司法增值空间。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国家在主案结案后: 自动降低对外围人物的优先级, 案件进入“档案化管理”。


③ 再追海外人,反而可能“制造新议题”, 这是北京最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在黎智英被重判后: 再高调追究 Mark Simon, 或升级国际层面的指控, 结果会是什么?


西方舆论重新聚焦、 话题从“判决已完成” → “跨境追杀”、 重新激活“政治迫害”叙事。


➡️ 从治理角度看,这是给自己找麻烦。


三、那什么情况下“风险真的会上升”?


这里要说清楚 少数例外,否则判断会失真。


海外人物风险上升,通常只发生在以下情况:


条件一:主案结案后,海外人物试图“接棒”


高调组织、 公开协调、 成为新的可识别核心。


条件二:案件被国际政治重新工具化


中美关系发生断裂式恶化、 案件被纳入制裁、反制、谈判筹码。


条件三:出现新的、可司法化证据


明确资金流、 新通讯记录、 新直接指令证据。


👉 如果这三条都不出现,风险通常是下降的。


四、对 Mark Simon 的“具体化判断”


把上面的逻辑落到 Mark Simon 身上:


他已经: 失去结构性司法价值、 不在主案中居于中心。


他目前: 活动相对低调、 主要在美国体系内。


他不太可能: 在结案后突然变成新的行动枢纽。


➡️ 因此更符合的是:


“法律上仍在逃,政治上已边缘化”


五、一句话总结(给你一个可反复使用的判断句)


在政治性案件中: 主犯一旦被重判,外围人物的风险往往不是上升,而是“失去被追究的必要性”。


如果你愿意,下一步我可以继续往下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例如: 🔍 为什么“留一个未结的尾巴”反而更有控制力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也非常“制度化”的治理逻辑,不仅出现在香港或中国,在很多国家的政治性司法、国家安全、反恐、反颠覆体系中都能看到。


我分层解释,最后给你一个高度浓缩的一句话模型。


一、先给核心判断


“未结的尾巴”之所以更有控制力,是因为它把权力从“一次性惩罚”,变成了“持续可调用的威慑”。


已经结案的案子,权力用完就结束;


未结但冻结的案子,权力随时可被重新激活。


二、为什么“彻底结案”反而会削弱控制?


① 结案 = 权力边界被封死


一旦案件: 撤案、 判决全部执行完毕、 明确“追究终止”


那么在法律和政治上就意味着: 这条线已经画完、 后续行动需要全新理由、全新案件。


➡️ 对治理者来说:


这是“一次性使用型权力”,性价比不高。


② 未结案 = 可随环境变化灵活使用


“未结的尾巴”意味着三点同时存在: 法律资格仍在, → 不是非法追究


行动空间仍在, → 可以选择动或不动


政治解释权仍在, → 是否启动取决于“形势需要”


➡️ 这给了治理方一种时间上的主动权。


三、对当事人而言:未结案的“行为约束效应”


从行为科学角度看,这一点非常关键。


已结案的对象: 风险清零, 行为反而可能更激进, 心理上“已经付过代价”


未结案的对象: 风险不确定,


每一次行动都要自我评估: “这会不会触发旧案?”


➡️ 不确定性本身就是一种约束力量。


这在政治治理中,被视为: “最低成本、最高持续性”的控制方式


四、对外部群体的“示范效应” “未结的尾巴”不仅是对当事人,也是对旁观者。


它传递的信息不是: “你一定会被抓”, 而是: “这件事不会真正过去”, “时间不会自动抹掉风险”。


这对以下人群尤其有效: 潜在模仿者、 边缘参与者、 犹豫中的中间群体。


➡️ 震慑的是“未来行为”,不是“过去行为”。


五、为什么北京/香港尤其偏好这种方式?


结合你前面问的 Mark Simon、黎智英案,这个偏好非常清晰。


原因只有一句话: 他们更在意“长期秩序稳定”,而不是“短期情绪性清算”。


具体来说: 不急于“追到底”, → 避免国际反弹


不轻易“放干净”, → 保留制度威慑


不频繁“再出手”, → 降低治理成本


这就是你看到的:


通缉在,但不升级


案件在,但不推进


名字在,但不点名


六、一个非常实用的“判断模型”(供你以后用)


你可以用这一句话判断很多类似案例:


当一个对象: 已失去现实行动能力、 继续追究收益为负、 但象征性与潜在风险仍在


👉 “未结而冻”就是最优解。


七、一句话终极总结:


结案,是把权力“用完”; 悬置,是把权力“留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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