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在美逗留不得超4个月

一个普遍存在的误解是,加拿大人一年可以合法在美国逗留182天,也即6个月,这个误解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实际上,加拿大人在美国合法逗留的时间是一年不得超过120天,也即4个月,想待满182天的加拿大人必须在填写特别申请表格后获得批准才行。

逾期在美逗留的加拿大人面临的严重后果是:被视为美国居民缴纳国外收入税;失去加拿大的医疗卡和居民身份;因非法在美逗留而在3到10年内禁止入境美国。

新的美国加拿大边境管理办法可以清晰地查明加拿大人在美国逗留的时间,在此之前,边境系统只掌握他们回加拿大的资料,不了解他们离境的情况。

边境官员提醒经常出入美国的加拿大人用一个记事本,详细记录自己在美国逗留的日子,以免不留意超过了120天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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