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文贯中:中国农民为注定失败的实验买单
"我认为10月份中央会议在农地改革问题上不会做出重大突破,且这种改革不是出于经济学的理由,而是基于社会公正,或是基于维持政权长治久安的考虑。"研究中国农村土地问题近二十年的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终身教授文贯中在接受专访时说:"中央每次在农地问题上修改幅度都很小,只是把那些很荒唐的东西去掉。"
香港媒体曾在9月中旬报道,中共中央将在十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对"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做重大改革,并称之为中国"新土改",对重大改革之说,文贯中教授持不同看法。文教授曾在1999年于海南一次土地研讨时提议建立土地私有化特区,被指责会导致千万人头落地。"置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传统于不顾,不采纳绝大多数国家的经验,中国改革三十年非要在农地制度上另辟蹊径,难道全世界的智慧都不及中国,谁为这注定失败的实验买单,只有中国农民。"文教授说。
尽管中国在农地改革上没有进展,但言论的尺度却不断松动。2005年之前,文贯中教授的文章不得在中国的刊物上发表,现在他已应邀在富有影响力的《经济观察报》上发表十篇系列文章专论农地问题倡导农地私有化,今年11月和12月,他还将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的邀请,参加农地制度的研讨。
世界最大的城乡收入差
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一个发生经济奇迹的国家不仅拥有相当长时间的经济高速增长,而且在所得分配上也表现合理。但伴随中国经济近三十年高速增长的,是其越来越大的城乡收入差别。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了一份报告,提及中国城乡收入差仅比世界最落后的津巴布韦稍好,但如果把城市居民隐形的特权收入如住房和子女入学等计算在内,中国实际上的城乡收入差名列世界第一。
文贯中教授说:"这一切竟是在被誉为世上最好的土地制度中发生,土地公有化使中国农民沦为世界上最悲惨的人群,比任何土地私有化国家的农民都悲惨。"
"改革开放后,中国各阶层人民都可以用自己掌握的生产资料来增加收入和财富,惟农民例外。过去党要求知识分子听从召唤,理由是他受的教育是党给的,改革后,读书人纷纷去到能充分实现自己人力资本价值的地方,如跨国公司、政府部门等。在政府垄断的行业之外,民营企业家被鼓励用自己的资本获得更多的财富。工人也没有受到限制,他可以自由地从上海到北京,或是从城市到农村,不受身份限制。只有农民受制于身份,农民可以来城市做短期的农民工,却无法安居乐业。" 文教授对多维分析说:"更不公正的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但土地必须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不得拥有。这集体所有也局限在农业生产时,一旦转为非农用途,它就不再归属农民,而是归国家所有了。"
农民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实际属于所有权缺位,因为权力掌握在当地村镇干部手中,这些干部受制于地方政府权威,或是被开发商利诱,常背着农民廉价出卖土地,贪污贿赂盛行。文贯中教授说:"集体所有成为一种讽刺,大部分农民无权参与土地使用的转化,无权参与土地升值后的分成。"
文教授认为,土地问题造成了中国农民工、贫富不均、产业升级、贸易摩擦、城市化成本过高等一连串问题,中国的贪官十之七八与土地有关系。"在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人力资本、劳动和资本这三个要素都能比较自由地寻求自己价值的极大化,而土地不被允许自由流动,特别是名义上属于农民的土地不能自由流动。在这种不对称的情况下,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每况愈下。"文贯中教授说。
市场经济不允许歧视农民
在对中国农地问题的研究中,文贯中教授发现较之私有化,"土地的农转非"更易发生。"最早在临近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外来投资需要将一些农田转化为非农用地,而由国家低价收购再转化的做法,受到当地农民甚至是集体的强烈抵制,因为当地人受港澳影响,对土地的价值很敏感。于是当地政府网开一面,国家收购政策被灵活变通为允许集体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工厂和住宅等,但其土地所有权仍控制在集体手中,上面的建筑也不能进入市场交易。"
继广东之后,全国很多乡村要求将部分土地划为农村建设用地,便于乡镇企业发展。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条例,严禁非农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另外,一些农村集体还避开政府监管主动与开发商合作,在城市周边的耕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形成连片的小区,农民每家按人头多少分配到大小不一的住宅,多余的房子用来出租或出售,收入由全体农民分配。由于这"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国家的土地转让金,有的房价只有一般市场的四分之一。"如野火秋风一般,在中国所有城市周边都出现了这样的小产权房,我去看过,有高层,也有五六层的房子,很不错。"文教授说:"中央得知小产权房蔓延之后,三令五申要严肃处理,有的省市紧跟中央,甚至用爆炸的方法拆除了一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出现和被禁引出了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国家将土地所有权给予农村集体,农村集体为什么不能处置自己的财富呢?城市中,工人可以随意转卖自己的二手房,知识分子和资本家都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富,唯有农民不行。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和生产资料,但却不能自由处置,这就是按照身份来歧视人,身份歧视是市场经济的大忌。" 文贯中教授说:"在市场经济中,歧视可由价格产生,但不能因身份、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等产生,而人人都可以通过劳动来追求价格。这就如剧场中的观众区,某区规定票价在500元,你买得起就可以去坐,决不能因为你是农民而不允许你进场。根据人的身份来决定什么可为和不可为,是封建社会的规则。"
96、97年中国有关小产权房的报导很多,当时的舆论很多同情弱势农民。中国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是,在农村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农民是否有权分家。"现在的集体所有,是自愿组织还是非自愿组织,如果答案是自愿组织,农民是否可以带着分给自己的土地退出。如果不能,那么这个农村集体是非自愿的。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怎么还能实行非自由的集体组合呢?"文贯中告诉多维:"有人说农民提不出这个问题,我说农民提不出这个问题,任何人也不可以在法理上欺骗农民。"
文教授甚至认为农村集体是农奴主制度的延伸:"当年被打死的孙志刚,只因为看似农民,在街上走就可以被抓进收容所加以遣返,这根据何在?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没有自由,农奴不可以离开土地。"
半吊子土改令农民更悲惨
改革开放后,中国土地制度在世上独一无二,名义上属集体所有,实际上分地单干,土地问题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悲剧在于农民无法参与管控自己的命运,而一些人本着意识形态上的理由,非要阻止土地私有化。"在农地问题上,文教授认为中国政府表现伪善:"不是基于经济学上的理由,而是基于社会公正,或是基于维持共产党长久统治的考虑,中央才会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做一些改进。而且每次都是小幅度地修改那些已经显得很荒唐的东西,这把政府的伪善暴露无遗。因为政府口口声声说很同情农民,但出现优惠各方的小产权房时,政府立即宣布非法。"
文贯中认为,10月的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可能考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身份"问题,目前前者地价远低于后者,且可被国家低价收购。"改革后,具国有土地身份之后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交易,所得财富可以为农民分配。我认为这一点从法理上来说,比较容易解决,即使是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人也会看到,土地还是集体的。"
文教授认为会议还可能在宅基地问题上有所改革:"同样作为中国公民,工人可以交易自己的二手房,农民为什么不可以交易自己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宅基地房上市交易,可以缩小一点城乡收入差别。日后还有望借宅基地这个途径解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问题,农民的集体生产用地,一旦具备国有土地的身份,自由交易也会有益于农村集体。"文贯中教授说。
令文贯中教授担忧的是,一旦农村土地可以转化成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的形式进行交易,中国对耕地的保护难度更大,政府很难阻止集体以此名义减少耕地。"因为集体农地没有价格,全国有六百多万个村,这些村不断地以各种名义将耕地转化成宅基地和集体用地,再进行买卖,耕地越来越少,最后的受害者是真正愿意务农的人,对在外打工或经商的农民不受影响。"文贯中强调说:"半吊子的土地改革最后会令纯农民的境况非常悲惨。"
一贯提倡农地私有化的文教授,在多维专访中提出一种新的说法。"日后我不提土地私有化,而改为主张在土地所有制当中,应该允许私有化。"文教授说:"美国也有国有土地,但与中国区别在于,美国允许老百姓把土地私有化,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每一寸土地都要被私有。而中国,土地绝对不允许私有。我希望日后国家可以保留对矿山等资源的国有,但允许农民把自己单干的土地私有,我觉得以后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混合型的。"
即使这样,文贯中教授发现实现这种设想的难度极大,因为目前中国的意识形态和利益格局都不允许这种想象。"各地从农民手中廉价圈来的土地,以几百倍的价格转手给开发商后,其收入超过各地方财政的30%,很多地方的基础建设仰赖于它。"文贯中教授说:"但我认为这种状况不妨碍农地改革,因为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土地交易后他也会把钱存入银行,地方还是可以从银行获得建设资金。"
香港媒体曾在9月中旬报道,中共中央将在十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对"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做重大改革,并称之为中国"新土改",对重大改革之说,文贯中教授持不同看法。文教授曾在1999年于海南一次土地研讨时提议建立土地私有化特区,被指责会导致千万人头落地。"置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传统于不顾,不采纳绝大多数国家的经验,中国改革三十年非要在农地制度上另辟蹊径,难道全世界的智慧都不及中国,谁为这注定失败的实验买单,只有中国农民。"文教授说。
尽管中国在农地改革上没有进展,但言论的尺度却不断松动。2005年之前,文贯中教授的文章不得在中国的刊物上发表,现在他已应邀在富有影响力的《经济观察报》上发表十篇系列文章专论农地问题倡导农地私有化,今年11月和12月,他还将应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的邀请,参加农地制度的研讨。
世界最大的城乡收入差
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一个发生经济奇迹的国家不仅拥有相当长时间的经济高速增长,而且在所得分配上也表现合理。但伴随中国经济近三十年高速增长的,是其越来越大的城乡收入差别。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了一份报告,提及中国城乡收入差仅比世界最落后的津巴布韦稍好,但如果把城市居民隐形的特权收入如住房和子女入学等计算在内,中国实际上的城乡收入差名列世界第一。
文贯中教授说:"这一切竟是在被誉为世上最好的土地制度中发生,土地公有化使中国农民沦为世界上最悲惨的人群,比任何土地私有化国家的农民都悲惨。"
"改革开放后,中国各阶层人民都可以用自己掌握的生产资料来增加收入和财富,惟农民例外。过去党要求知识分子听从召唤,理由是他受的教育是党给的,改革后,读书人纷纷去到能充分实现自己人力资本价值的地方,如跨国公司、政府部门等。在政府垄断的行业之外,民营企业家被鼓励用自己的资本获得更多的财富。工人也没有受到限制,他可以自由地从上海到北京,或是从城市到农村,不受身份限制。只有农民受制于身份,农民可以来城市做短期的农民工,却无法安居乐业。" 文教授对多维分析说:"更不公正的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但土地必须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不得拥有。这集体所有也局限在农业生产时,一旦转为非农用途,它就不再归属农民,而是归国家所有了。"
农民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实际属于所有权缺位,因为权力掌握在当地村镇干部手中,这些干部受制于地方政府权威,或是被开发商利诱,常背着农民廉价出卖土地,贪污贿赂盛行。文贯中教授说:"集体所有成为一种讽刺,大部分农民无权参与土地使用的转化,无权参与土地升值后的分成。"
文贯中教授引用05年中国社科院的报告,称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悲惨的农民。 |
文教授认为,土地问题造成了中国农民工、贫富不均、产业升级、贸易摩擦、城市化成本过高等一连串问题,中国的贪官十之七八与土地有关系。"在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人力资本、劳动和资本这三个要素都能比较自由地寻求自己价值的极大化,而土地不被允许自由流动,特别是名义上属于农民的土地不能自由流动。在这种不对称的情况下,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每况愈下。"文贯中教授说。
市场经济不允许歧视农民
在对中国农地问题的研究中,文贯中教授发现较之私有化,"土地的农转非"更易发生。"最早在临近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外来投资需要将一些农田转化为非农用地,而由国家低价收购再转化的做法,受到当地农民甚至是集体的强烈抵制,因为当地人受港澳影响,对土地的价值很敏感。于是当地政府网开一面,国家收购政策被灵活变通为允许集体划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工厂和住宅等,但其土地所有权仍控制在集体手中,上面的建筑也不能进入市场交易。"
继广东之后,全国很多乡村要求将部分土地划为农村建设用地,便于乡镇企业发展。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条例,严禁非农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另外,一些农村集体还避开政府监管主动与开发商合作,在城市周边的耕地上建设"小产权房",形成连片的小区,农民每家按人头多少分配到大小不一的住宅,多余的房子用来出租或出售,收入由全体农民分配。由于这"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国家的土地转让金,有的房价只有一般市场的四分之一。"如野火秋风一般,在中国所有城市周边都出现了这样的小产权房,我去看过,有高层,也有五六层的房子,很不错。"文教授说:"中央得知小产权房蔓延之后,三令五申要严肃处理,有的省市紧跟中央,甚至用爆炸的方法拆除了一些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出现和被禁引出了一个法律问题,那就是国家将土地所有权给予农村集体,农村集体为什么不能处置自己的财富呢?城市中,工人可以随意转卖自己的二手房,知识分子和资本家都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富,唯有农民不行。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和生产资料,但却不能自由处置,这就是按照身份来歧视人,身份歧视是市场经济的大忌。" 文贯中教授说:"在市场经济中,歧视可由价格产生,但不能因身份、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等产生,而人人都可以通过劳动来追求价格。这就如剧场中的观众区,某区规定票价在500元,你买得起就可以去坐,决不能因为你是农民而不允许你进场。根据人的身份来决定什么可为和不可为,是封建社会的规则。"
96、97年中国有关小产权房的报导很多,当时的舆论很多同情弱势农民。中国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是,在农村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农民是否有权分家。"现在的集体所有,是自愿组织还是非自愿组织,如果答案是自愿组织,农民是否可以带着分给自己的土地退出。如果不能,那么这个农村集体是非自愿的。改革开放三十年后,怎么还能实行非自由的集体组合呢?"文贯中告诉多维:"有人说农民提不出这个问题,我说农民提不出这个问题,任何人也不可以在法理上欺骗农民。"
文教授甚至认为农村集体是农奴主制度的延伸:"当年被打死的孙志刚,只因为看似农民,在街上走就可以被抓进收容所加以遣返,这根据何在?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没有自由,农奴不可以离开土地。"
半吊子土改令农民更悲惨
改革开放后,中国土地制度在世上独一无二,名义上属集体所有,实际上分地单干,土地问题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悲剧在于农民无法参与管控自己的命运,而一些人本着意识形态上的理由,非要阻止土地私有化。"在农地问题上,文教授认为中国政府表现伪善:"不是基于经济学上的理由,而是基于社会公正,或是基于维持共产党长久统治的考虑,中央才会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做一些改进。而且每次都是小幅度地修改那些已经显得很荒唐的东西,这把政府的伪善暴露无遗。因为政府口口声声说很同情农民,但出现优惠各方的小产权房时,政府立即宣布非法。"
文贯中认为,10月的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可能考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身份"问题,目前前者地价远低于后者,且可被国家低价收购。"改革后,具国有土地身份之后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交易,所得财富可以为农民分配。我认为这一点从法理上来说,比较容易解决,即使是反对土地私有化的人也会看到,土地还是集体的。"
文教授认为会议还可能在宅基地问题上有所改革:"同样作为中国公民,工人可以交易自己的二手房,农民为什么不可以交易自己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宅基地房上市交易,可以缩小一点城乡收入差别。日后还有望借宅基地这个途径解决'小产权房'合法化的问题,农民的集体生产用地,一旦具备国有土地的身份,自由交易也会有益于农村集体。"文贯中教授说。
令文贯中教授担忧的是,一旦农村土地可以转化成宅基地和集体用地的形式进行交易,中国对耕地的保护难度更大,政府很难阻止集体以此名义减少耕地。"因为集体农地没有价格,全国有六百多万个村,这些村不断地以各种名义将耕地转化成宅基地和集体用地,再进行买卖,耕地越来越少,最后的受害者是真正愿意务农的人,对在外打工或经商的农民不受影响。"文贯中强调说:"半吊子的土地改革最后会令纯农民的境况非常悲惨。"
一贯提倡农地私有化的文教授,在多维专访中提出一种新的说法。"日后我不提土地私有化,而改为主张在土地所有制当中,应该允许私有化。"文教授说:"美国也有国有土地,但与中国区别在于,美国允许老百姓把土地私有化,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每一寸土地都要被私有。而中国,土地绝对不允许私有。我希望日后国家可以保留对矿山等资源的国有,但允许农民把自己单干的土地私有,我觉得以后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混合型的。"
即使这样,文贯中教授发现实现这种设想的难度极大,因为目前中国的意识形态和利益格局都不允许这种想象。"各地从农民手中廉价圈来的土地,以几百倍的价格转手给开发商后,其收入超过各地方财政的30%,很多地方的基础建设仰赖于它。"文贯中教授说:"但我认为这种状况不妨碍农地改革,因为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土地交易后他也会把钱存入银行,地方还是可以从银行获得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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