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記者萬毅忠專訪/2006年6月1日,蒙面女子李萍闖入公衆視野,爆出了一段賴昌星在加拿大的金錢恩怨。當年6、7兩月,多維記者多次和李萍電話交談,9月19日,李萍和其夫托尼王更是從加拿大飛抵紐約與記者見面。除了口述故事之外,李萍多次承諾向記者提供必要的証明材料,但時至年末,這些材料仍然緲無蹤跡,令人無法明辨其故事的真偽。
蒙面人闖入賴昌星的故事
2006年6月1日,加拿大聯邦法院決定暫緩遣返中國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當天,一個戴著墨鏡和白色大口罩的中年女子來到賴昌星位於溫哥華市中心的公寓樓前,在一群記者面前扯住賴昌星索債,為已經成為當日世人關注熱點的賴昌星增添了戲劇色彩。
爲何在這一天蒙面現身,李萍對多維地解釋是:我沒有想到這是一個敏感的日子,我也沒有看到移民部已經爲賴昌星買好了飛機票的報導,我祇知道如果我這一天不去,隨後幾天我也一定會去,因為我要討回我的錢,他詐騙了我們全家30萬加幣的本金。
在李萍公開索債幾天之後,賴昌星向溫哥華的華文媒體表示錢已經還清,並出示了一張由加拿大皇家銀行於2004年9月13日開出的3萬元支票,收款人寫的是
“Phoebe Li”,也即扯住他說話的蒙面女子李萍,賴昌星並說要以誹謗罪控告李萍。
9月19日,李萍和丈夫托尼王途經紐約,約多維記者見面。記者趕到華埠孔子大廈,李王二人建議改去肯尼迪國際機場。在從華埠前往機場的的士車中,李萍說:“賴昌星離婚後已身無分文,我已挽不回損失,祇要討回一個公道。”當日在機場候機廳,李萍和托尼王許諾回加拿大之後將更多的資料,通過電子郵件傳給多維,並稱他們此行的目的在於一見記者真面目,以免被賴昌星的人欺騙。10月5日,托尼王傳來電子郵件,沒有提供材料,而是詢問賴昌星的新書出版進展如何。多維記者當日回信,告知正在等待他們的材料,但時至今日,沒有回音。
從當時多家媒體的報導中可以看出,賴昌星對於自己在加拿大的故事中出現的這麼一個蒙面人,除了否認其細節的真實之外,並沒有過多著墨。11月,賴昌星在與多維的電話中聲明蒙面李萍是個騙子,不值一提。李萍則在電話中告訴多維:如果你們可以做詳細報導,我對我以下所述的一切負法律責任。
我為什麼蒙口罩戴墨鏡
在成為追債人之前,我是美容師,開過美容院,也教過美容課。我對政治不感興趣,不希望有人對我的舉動做政治方面的聯想。我的行為純粹是討債,不帶有一絲政治色彩。
我並不是唯一被賴昌星詐騙的人,也不是第一個站出來向賴索債的人。在我之前,已經有郭志山,秦曉東和托尼王在移民局報了案,正式向賴昌星要錢。為什麼向移民局報案?就是因為這些人原本想趁賴昌星向移民局報到時堵住他,堵了多少次都未遂,祇好就近報案。在此之前,我曾試圖阻止托尼王去移民部告賴昌星,但05年8月,托尼王和我鬧翻之後去了移民局。
托尼王說已經等夠了,再等下去人家會覺得我們是傻瓜,願意被他騙。在我和先生吵的時候,賴昌星和我見面,我勸賴趕緊還錢,不要再往後推了,賴昌星為了穩住我,給了我一張空白支票,說將來他有錢了,我就可以兌現。
賴昌星在05年8月被抓了之後,開始承認欠托尼的錢,但說通過香港的朋友還了,怎麼還的,誰還的賴說不出來。後來我們在報紙上看到,賴聲稱沒有借過托尼的錢,而是借了自己一個香港朋友的錢,完全不承認這件事。後來我打電話給他,質問賴為何不認帳。賴昌星說:誰叫托尼告我的。
06年6月1日,我戴著口罩和墨鏡出現在賴昌星租住的公寓樓前,第一次在媒體面前向賴昌星索債。在此之前,我看到報紙說他老婆曾明娜贏了和塞浦路斯銀行的官司,可以拿回140多萬。4月19日我和另一位受騙者秦曉東在移民局堵賴昌星,因為報紙說他每逢周一三五要去移民局報到,我們等的時間很長,心裡直冒火,移民局又要趕我們走,要我們離開七樓辦公室去大樓外面等。從那天起,我肚子裡就憋了一口氣。後來其他受害人告訴我賴昌星在溫哥華的住址也被報紙暴了光,我特地跑到圖書館找到這張報紙,把它復印了。6月1日我按地址找去了,發現有記者在那裡,誰知那天是他的大日子。
那天,我帶了一封信給曾明娜,指責她違約。曾威脅過我,一旦我告她,就和我魚死網破,並說他們有親戚在外面,兒子也會長大,可以報仇。我在信中還寫了幾點,第一就是索債,第二向曾明娜討還我家的鑰匙,她離開我家連鑰匙都沒還。第三就是向他們討要我以前送的卡拉OK機和青蛙雕塑,我想你們都要被遣返了,這些東西留著有啥用。我把這封信交給了記者,讓記者想辦法交給曾明娜。
那時我已經重感冒了好幾天,咳嗽得很厲害,所以我戴著口罩。正准備離開時,有人說賴昌星出來了,於是我就過去了。從心裡說,我在這個時候還不想跟他鬧翻,因為他一直說我老公是壞人,誰跟他鬧翻誰就是壞人。賴說:壞人我不給錢,好人我將來會還錢。我一直抱著這個心態做個好人,等他給錢。見到他之後,溫哥華八台的記者鼓勵我:你上去跟他說呵!我說這麼多人我不上去說,等會兒人少了再說。旁邊一個女的跟我說:人不會少的,記者一直會跟著他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我真是覺得很難得見到他,於是我就拉他:老賴過來,我有話跟你說。
賴昌星當時就發火了:你為什麼拉我!他以為我當時想把他怎麼樣了。我祇是想把他拉過來再說,因為在上海的被騙者羅凡跟我打電話,要我想辦法通知賴昌星:我們家都死人了,要他快快露面。我跟賴昌星說羅凡的老婆都自殺了,賴立即就翻臉了,說你少來這一套。
6月2日,我戴著口罩再次去找賴昌星,當時有記者問我爲什麽不摘下口罩,我回答咳嗽。6月7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我還是戴著口罩,這次不再是感冒,而是有意戴著,因為在此之前,我接到了恐嚇電話。新聞發布會等了賴昌星半個小時,我想跟他當面對質,在等待的半個小時裡,我反復地放這個恐嚇電話,6月5日晚上八點零二分時一名男子打來電話,他反複說:“李萍,你不要太過分,我搞死你,你看下去好了……”
參加新聞發布會的台灣記者說這是地地道道的台灣腔。(以後我也可以把恐嚇電話的錄音寄給你)(多維注:沒有收到錄音)為什麼我們家的電話要錄音,第一次有人聲稱是黑社會的人打電話給我家,說就在我家樓下,那次是用英語談的,我們毫無准備。之後我們馬上就買了錄音機,並把家裡電話給停了。後來我把其他受害人跟我的談話都錄了音,以防這些受害者像我以前想的一樣,做個好人,為了得到賴昌星的錢被收買,不承認事實。因為這些恐嚇電話威脅到我的家人,我把錄音帶給了議員和記者。
6月4日,我通知了加拿大皇家騎警、移民部、國會議員和中英文媒體,我會在7日召開揭發賴曾兩人詐騙的新聞發布會,希望賴曾與我當庭對質。
發布會如期在本納比逸閣餐廳舉行,我一人唱了獨角戲。在會上我講了曾明娜躲債住進我家後爆出的內幕,揭發了為什麼賴昌星指責自己的保鏢劉龍生是反骨仔,告訴大家賴昌星曾明娜陳保順劉浩准和徐玉川等人是一個詐騙團夥,提供了賴昌星對傳媒說謊的証據,以及賴昌星曾明娜如何威脅受害人。
你現在聽我講述的,祇是發生過的事情的百分之幾。有受害人被黑社會追殺,孩子從新西蘭逃到加拿大,還有賴昌星一個舊日情人叫炎炎,幫他騙了不少錢,這些故事太長。這些故事不用我去找,這些人和我同病相憐,碰在了一起。
發布會後,我告訴受害者:我做你們的犧牲者了,希望你們能拿到錢。記者們也保護,發布會開始之前我摘下口罩喝水,有記者讓我把口罩重新戴上,幫我照相。如果現在我再出現在公眾面前,我還會戴口罩。
我的手段不是最厲害的。05年,有人忍無可忍,把賴昌星綁回賴家,在一塊大牌子上寫下:欠某某多少錢,每月要還一萬塊。如果不還,出門就叫車撞死。並且把這個牌子和賴昌星一起照了像,拿走了賴昌星的身份証件,後來覺得這樣沒什麼意義,人家又把証件還給他了。
我曾經向綁賴的人索要過這張照片,但人家覺得畢竟是從約會地點把賴綁走的,不好給我。那人把賴昌星綁回家後遇上了賴的情人徐玉川,她的英文名字叫Coco,上海人,她幫賴詐騙了330萬,其中就有前面說過的上海羅凡,他老婆撞鐵門自殺,頭上縫了很多針,沒死成,羅凡現在打電話給我,想來加拿大,死也要死在賴昌星身邊。
6月27日白天我們通了電話,晚上我就接到了騷擾電話,接通後不說話,我後來一查,是公用電話。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在我身上,我一有動作,就反應。6月初,我要開新聞發布會,也收到恐嚇電話。在前幾天,我給加拿大總理發了一封信,昨晚我就收到了無名電話,對方無言大概半分鐘,話筒裡祇有嘎嗒嘎嗒按電話的聲音,最後挂掉了。
賴昌星使托兒詐騙
2001年1月,一位記者朋友來溫哥華採訪被加拿大政府羈押的賴昌星,我開車帶她去監獄。當時我沒有進去,在外面等,那一次我沒有見賴昌星。賴昌星出獄後,朋友讓我去賴家取照片和錄音帶,當時賴昌星還在麗晶廣場17樓的家中被軟禁,我在大樓門口按了號碼,他們讓我進去了,這是我第一次和賴昌星見面。
我不關心政治,之前祇在電視上見過賴昌星,人們對他說法不一,有人說他是騙子,有人說他是受害者。而我祇知道這麼個人,連他的名字怎麼寫我也弄錯。幾年後,我去北京幫他找人要錢,他傳真來一份文件不清晰,我按他的口述把傳真內容寫下來,落款時他叫我幫他寫下名字,我都寫錯了,把賴昌星寫成了賴昌興。
第一次見面後,我和賴昌星兩年沒有聯系。2003年9月,我、托尼王和朋友孟陽及其運動員丈夫在賴家對面的碧麗宮海鮮酒家喝茶,開店做買賣的孟陽住在麗晶廣場賴昌星的樓下,也認識賴。喝茶時,賴和一人進了酒家,介紹說此人是他香港公司的總經理,名叫王鵬。這個王鵬高矮胖瘦還都挺像賴昌星,前面小撮頭發還染成了金黃色,我以為他們是兩兄弟。
賴昌星和王鵬坐下來,和我們一起喝早茶。賴昌星談起了公海加油站和與鞏俐的老公一起做香煙生意的事情。我爲女兒將來讀大學存了一筆錢,想尋個保險的投資項目。賴昌星說他的公海加油站已經做了一年多,生意很穩,問我能拿出多少錢,我當時說5萬。他嫌錢少,恐怕其他股東不接受,問我能否借錢投資,我說不能,因為我從不向人借錢。我在加拿大是一個經濟上很幹淨的人,從來沒有金錢糾紛。他後來說自己是大股東可以做決定,第二天他就追著我拿錢。
當時我老公投下20萬,到10月份,我女兒的男朋友又追加了5萬。這樣一來,我們全家總計投下了30萬加幣。投資公海加油站,賴昌星答應給我每月百分之十的利潤,或一個季度百分之十三到十五的利潤,這個浮動取決於海上的情況。賴昌星說他的船在公海,毗鄰香港台灣和大陸,很多出海打魚的漁船每天加兩次油,因為在公海,油進來的便宜營業又免稅。唯一的影響是海上風暴,所以利潤會有浮動。
我們沒有書面協議就開始了,賴昌星說從來不給人寫字據:別說是幾萬塊,就是上千萬也不寫字據。我的定期基金帳戶還差一個月到期,錢取出來一分錢利息也沒有,銀行很替我惋惜。但賴昌星說:那利息算什麼,我很快會讓你翻身。我留下了取錢記錄,還告訴理財經理,我急著取錢給賴昌星,我馬上就會賺錢了。
我問過賴昌星公海加油站是否合法,走私我可不做。賴昌星拍著胸脯發誓:以我現在這個身份,你們就是借個膽子給我,我也不敢做違法的事情。他的發誓太叫人相信了,這正是他聰明的一面,現在想起來他太狡詐了。
為了騙起來更煞有介事,賴昌星在香港搞了一個空殼公司,在本納比的吉辛納花了幾十萬以陳保順的名字買了一棟房子。賴昌星家搬進去時,搞了個20多人參加的搬遷晚宴,我還送了一個高大的青蛙雕塑。03年10月,他的詐騙同夥盧如進幫他分期付款買了一部奔馳車,賴每天開著奔馳滿街跑。現在想來,他們為了詐騙進行了很好的包裝,充分准備了道具。後來移民局發現賴擅自搬家,關了賴兩天,他們被迫搬回了麗晶廣場17樓。這件事鮮為人知。
有一次我在他家遇上了位台灣人,自稱是賴的老鄉,莫名其妙地出示了台灣護照,我們一起出去吃飯時,賴說這人就是公海加油站的管理者。席間,賴昌星出去抽煙,回來盤問我們這人說了些什麼,要我們不要聽他的胡說八道。我現在想起來,賴昌星可能怕這人說出並沒有什麼加油站之類的事情。
其實我們沒有問這個人是否有加油站,遇見王鵬時,我們什麼也沒有問。我不會主動索要名片,詢問生意怎麼樣。後來我去過他的香港公司,完全是一家空殼公司。後來我們再見到王鵬時,他說出事情原委,笑我們上當了。原來賴叫他付三百萬人民幣買香港公司經理的位子,並許諾百分之二十的利潤。王鵬出差浙江時,接到賴昌星的電話,說船已在公海,要王立即匯出三百萬。王鵬說祇答應過考慮,兩人之間並沒有定下什麼呵。賴生氣了,說油已在公海,你怎麼可以這樣呢。他們在電話裡就吵翻了,王鵬就這樣沒有上當。
2004年初,賴昌星讓我先生去香港接他的貼身保鏢兼助理劉龍生,賴說把很多財產轉移到了劉龍生名下,他會帶來很多錢。我先生還幫助曾明娜送了一包東西去澳門,她姐姐也托我先生帶回了一包珠寶。劉龍生到溫哥華之後,住在賴昌星空在吉辛納的房子裡,我們相處了兩個月,離開溫哥華前劉龍生將實情告訴我們:我知道你們是好人,我不想再幫賴昌星一起騙你們。賴被黑社會追,把我說出來,說我帶來了一筆財產。我幫賴昌星擋了兩撥人,並按賴的口徑說:賴有財產在我這裡,變賣了之後,會還錢給你們。
劉龍生原以為溫哥華有生意機會,沒想到賴利用他。聽了阿龍的話,我們第一次感覺被騙了。為了保護自己,我們不聲不響找到賴昌星,說女兒男朋友要投資証據,就這樣,賴昌星給我們寫了一個十萬投資的字據,那是04年3月2日,我老公本身有一個20萬的支票証據,後來作為被騙憑証見了報。(見附圖)
債主曾逼賴昌星跳樓
在劉龍生告知實情的同時,郭志山正在逼賴昌星還債。郭志山原是中國軍人,移民加拿大後住在溫哥華,賴昌星同樣以投資海上加油站為名騙了郭六百萬人民幣。
04年上半年,賴昌星在家裡被郭志山打得跪在地下,郭志山逼賴昌星從麗晶廣場17樓跳下去,郭說:跳下去,我們倆人的債就一筆勾銷。賴昌星的兒子也在場,嚇得求曾明娜,要曾明娜把存在塞浦路斯銀行裡的錢拿出來,救賴昌星。曾明娜開始不肯,兒子跪下了。後來曾明娜和郭志山一起去了列志文的一間郭姓律師開的律師樓,辦了把80萬加幣抵押給郭志山的手續。
賴昌星夫婦剛來溫哥華時在57街買了一棟房子,後來又賣了,把一百萬存在塞浦路斯銀行,後來他們取出20萬,還剩下80萬在銀行裡,再後來,塞浦路斯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把這個帳戶給封了。
後來,郭志山回大陸時被中國政府抓了幾天,賴昌星親口告訴我:你們追債,回大陸就會有麻煩,郭志山就是你們的樣板。同樣的話,我從其他受害者口中也得到了証實。
賴昌星和曾明娜定期去移民局報到,曾明娜考了四次駕駛執照都沒有通過,有時候她要我開車陪她去移民局。04年6月的一天,我正准備在移民局附近停車,曾明娜慌忙催促我快走,別在那裡停車,說自己看見了一個不想見到的人。我以為她看見了媒體記者,於是我把車開到後面的停車場。等報完到,停車時間也快到了,我就小跑著往停車場去,曾明娜跟在後面,我聽到曾明娜“嗷”的一聲叫喚,我回頭見一個人抓著她,一手把她拎起來,我當時大喊你一個男人為什麼欺負女人,這男人把曾明娜像拎小雞一樣拎到我面前,問我:你知不知道,賴昌星和曾明娜都是騙子。我問怎麼回事,他說:我是郭志山,他們騙了我六百萬,你是否同夥。我說你有話好好說,我也向賴昌星投資了。
郭志山說先帶曾明娜到移民局,再想辦法叫賴昌星過來。我追繳了停車費之後,追到了移民局。我的英文比郭志山稍強,郭叫我問移民局賴昌星今天有沒有報到,回答是還沒有來。郭又叫我問移民局有沒有講國語的人,他要告賴昌星和曾明娜詐騙。後來,移民局來人把郭志山叫到裡面去了。我和曾明娜就離開了移民局,曾明娜問我能否在我家住一段時間,就這樣為了躲債,怕被追打,曾明娜在我家住了一段時間,這件事情在移民局備了案。
事發當天的下午,郭志山約我去麗晶廣場三樓的希爾頓酒店咖啡廳,這裡也是賴昌星經常約人見面的地方。在那個咖啡廳裡,郭志山把如何打賴昌星,逼他跳17樓的過程告訴了我。
郭志山在我之前被騙,被騙數額最大。賴昌星的合夥人盧如進,不僅是賴在香港公司的注冊人,還和賴昌星合演雙簧,聯手行騙。04年5月被騙了16萬的秦曉東告訴我,盧如進是賴昌星騙局中的一個托,後來債主們每次商量去移民局堵賴昌星,都是盧如進通風報信,賴昌星就以肚子疼生病等借口,改在別的時間報到。有一次我去賴家,發現盧如進給躲債的賴昌星送飯,通報外面的最新情況。05年盧如進入了加拿大籍,賣了房子回流,曾明娜告訴我盧如進騙走了賴昌星很多錢。
郭志山逼賴昌星還錢時,賴和盧如進一起和郭志山商量,想把有錢的秦曉東騙進來還郭志山的錢,後來郭志山把話告訴了秦。於是郭和秦曉東很熟,我打郭志山在溫哥華的電話,找不到人,問秦曉東,被告知郭回北京了。
04年初,有一個被賴昌星騙了14萬美金的人,把賴留在吉辛納大宅子裡的家具全部搬走了。郭志山拿了奔馳車,每個月在供車款。後來我找到這個搬走家具的人索要我送的青蛙雕塑,他告訴我:我把能搬的都搬走了,祇留下了床,我嫌它臟。
採訪後記:行蹤詭秘的索債人
6月27日,多維記者在離開溫哥華前的最後兩小時拿到了李萍的電話,那是周一上午,溫哥華本地的記者朋友幫忙找到了她的電話。撥打電話之後發現,李萍家中的電話已經取消;手機接通後,發現兩人相隔的距離甚遠,無法在飛機起飛前見面,於是和李萍約定第二日在電話中談。
28日,多維記者從紐約打電話和李萍有了一番長談,獲知了這位在媒體面前用口罩遮面的神秘女子口述的被騙故事,李萍在電話中許諾會將有關材料寄給多維。
幾天後,多維記者再次致電李萍,被李萍告知,其先生托尼王會在一兩周內到紐約與記者見面,到時會提供電話中說及的照片和文字材料,並說在賴昌星准備出新書的同時,他們也准備出版一本揭露賴昌星內幕的書,材料就取自曾明娜躲債期間住在李萍家時所敘述的故事。後來托尼王從多倫多兩次致電多維,稱近日來紐約見面,後來失去音訊。
8月17日,多維記者再次致電李萍,她說托尼王在外奔波,一時在加拿大一時在香港,不知他幾時有空去紐約見面。她自己在6月26日給加拿大總理哈勃發出電子郵件,講述了賴昌星的行騙和威脅的情況,當天接到總理辦公室的回郵,稱將信轉交給移民部長索爾伯格處理。
李萍稱從報紙知道賴昌星再次搬家,但無意探聽地址。她告訴多維賴昌星詐騙案中有名有姓的苦主已達12人,受騙金額高達400萬加幣。“如果這次賴昌星被遣返了,我們就找曾明娜算帳﹔如果他們倆個一起被遣返了,我們可真沒戲了,不知道找誰要錢。”
9月19日,李萍和其先生托尼王從大西洋城到達紐約,與記者約好在孔子大廈見面。當記者依時到達時,李萍和王托尼又建議改去肯尼迪機場。於是三人搭上出租車,在雨中前往機場。
在機場咖啡廳裡,托尼王出示了賴昌星的支票,(金額有塗抹痕跡),並將他的《賴昌星曾明娜在加拿大的詐騙案》部分內容出示給記者,稱已經和香港的《一周刊》簽下出版意向。托尼王稱整書共五萬字,附加多種材料。為了使李萍免去日後的麻煩,直署他一人為作者。獲得許可後,記者將書稿打印件的部分內容拍照。(手寫稿被藏起,李萍稱不願意被賴昌星看出她的筆跡)
在多維記者為他們拍攝時,托尼王避開,稱不願意讓賴昌星知道他和李萍在一起,而李萍則戴起墨鏡,用手掌充當口罩遮面。
李萍和托尼王52歲同齡,李萍原是沈陽軍區文工團文藝兵,後來去了軍事科學院。居住在溫哥華,李萍被賴昌星欺騙期間,幫賴去北京找過董文華。托尼王在多倫多從事移民和房地產事務。與記者見面後,李萍從肯尼迪機場搭乘飛機回溫哥華,托尼王承飛機去水牛城。分手時,托尼王告知記者,李萍和賴昌星見面的牽線人是盛雪。
10月5日,托尼王發來電子郵件,沒有提供材料,卻詢問賴昌星新書出版進展。多維記者當日回信,告知正在等待他們的材料。但時至今日,沒有回音。
附:李萍轉寄給多維的她與加拿大總理辦公室的往來的電子郵件
親愛的李萍:
我僅以總理閣下之名,謝謝你的電子郵件,你在其中所提問題屬於移民及公民事務部長蒙特-索爾博格管轄。
你所作的陳述已經被仔細研讀,你的電子郵件也已經被轉給移民部長索爾博格,以便他也能了解你的立場,我相信移民部長會給予仔細的考慮。
加拿大總理辦公室
執行通訊官
L.A.拉維爾
2006年6月26日周一下午1點58分
親愛的部長:
賴昌星曾利用我作為2005年8月16日移民聽証會的作假証人,我現在把經過公証的文件寄給你。如果你閱讀聽証會記錄,會發現當賴昌星在指控CBSC在2005年秋季逮捕他時,他如何在自己的謊言和誹謗中自相矛盾。我十分驚訝法官和移民部法律顧問會在移民部聽証時採用這一誹謗。在我將他的罪行公之於眾之後,我及我在中國的家人受到了賴的威脅。我已經把這一威脅報告給了CBSA官員Mike Kurvers,但司法部並無動作。我希望能早日聽到答復,致謝。
李萍
2006/06/26 01:57:25 PM
From: "Prime Minister/Premier ministre"
To: "phoebe li"
CC: "Monte Solberg, P.C., M.P."
Subject: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 / Cabinet du Premier ministre
Date: Mon, 26 Jun 2006 13:58:18 -0400
Dear Li Ping:
On behalf of the Prime Minister, I would like to thank you for your e-mail,
in which you raised an issue which falls within the portfolio of the
Honourable Monte Solberg,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Please be assured that the statements you made have been carefully
reviewed. I have taken the liberty of forwarding your e-mail to Minister
Solberg so that he too may be made aware of your comments. I am certain
that the Minister will give your views every consideration.
L.A. Lavell
Executive Correspondence Officer
for the Prime Minister's Office
Agent de correspondance
de la haute direction
pour le Cabinet du Premier ministre
phoebe li 06/06/26 01:57:25 PM
Dear Minister, I would like to file the attached notarized document as
evidence against Lai Cheong Sing who used me as a false witness in the Aug
16, 2005 Immigration hearing. If you read the hearing transcript, you will
see how Lai was contradicting himself with his lies and slanders when he
accused the CBSA of setting him up for the arrest in Aug 2005. I was
surprised that the Judge and the Immigration Counsel would take that kind
of slanders in the Immigration hearing. My family in China and I have been
threatened by Lai after I exposed his crimes to the media. I have reported
the threat to the RCMP officer, Mike Kurvers but the Justice Dept. has
chosen to do nothing. I hope to hear from you soon. Thanks
Regards
Li 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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